發布日期:2023-06-06 浏覽:
關于舉辦溫州大學第十二屆東海潮“大學生科技創新之星”和“學生科技創新優秀指導教師”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位同學:
為獎勵我校在大學生科技創新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師生,現決定開展溫州大學第十二屆東海潮“大學生科技創新之星”和“學生科技創新優秀指導教師”評選活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1、“大學生科技創新之星”:溫州大學正式注冊的全日制在校本專科生、研究生。
2、“學生科技創新優秀指導教師”:溫州大學在職教師。
二、評選資格
1、“大學生科技創新之星”評選條件:參加本年度各類各級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并獲得獎勵;發表高質量的學生科技論文或獲得各類學術論文評比獲獎;依托溫州大學學生科技項目或學校實驗室申報專利、發表著作等;參與各級各類學生科研課題立項項目,努力工作,獲得成績;社會實踐論文或社會實踐調研報告得到相關部門的獎勵或采納;在學生學術科技組織中擔任主要負責人,開展豐富多彩的學術科技活動,帶領團隊獲各級表彰獎勵;積極參與學校、學院組織的各類學術科技講座和科技活動。
2、“學生科技創新優秀指導教師”評選條件:熱心學生科技科研活動,積極指導學生學術科技項目;指導學生參加本年度各類各級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并獲得獎勵;指導學生發表高質量的學生科技論文或獲得各類學術論文評比獲獎;指導學生依托溫州大學學生科技項目或學校實驗室申報專利、發表著作等;指導學生參與各級各類學生科研課題立項項目,努力工作,獲得成績;指導各級學生學術科技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學術科技活動,獲各級表彰獎勵;積極為學生開展各類學術科技講座;積極參與學校各類學術科技項目評選活動。對學校創新創業工作作出積極貢獻的教師納入評選範疇。
三、評選程序
1、組織推薦。各學院根據評選資格推選本學院候選人。
推薦名額:“大學生科技創新之星”學院可推薦2人
“學生科技創新優秀指導教師”學院至多推薦1人,除學院推薦外,學校可根據當年度學術科技項目指導工作貢獻程度直接推薦候選人參評。
2、提交材料。候選人填寫提交推薦表并提供相應的成果證明材料。
3、資格審查。院團委對候選人提供的材料和事迹的真實性進行審查,所有候選人接受全院師生監督。
4、專家評審。院團委組織專家進行綜合評選,評出2名“大學生科技創新之星”和1名“學生科技創新優秀指導教師”。其中,“大學生科技創新之星”的研究生獲獎人數不超過獲獎總數的30%。
5、結果公示。完成評審後,在院團委網站公示。
三、報送要求
1、大學生科技創新之星申報材料中“科技創新成果”按級别高低列出不超過5項,獲獎證書、專利、論文或課題請務必注明參評者排名次序,并提交相應的支撐材料;
2、學生科技創新優秀指導教師申報材料中填寫的“指導學生科技創新工作取得成果介紹”中請注明參評者作為指導教師的排名次序,并提交相應的支撐材料,成果數量不超過5項;
3、近兩年已獲得該榮譽的原則上不再申報;
4、指導學生科技創新以近兩年所獲得的成果為主要參評依據。
四、材料提交
推薦材料要真實可信,不得弄虛作假,材料中所提到的成果或獎勵均需提交支撐材料(證書掃描件)。
1.電子版:請仔細填寫推薦表(附件1或附件2)、彙總表(附件3)、證書掃描件(材料中所提到的成果或獎勵均需提交支撐材料)并将材料打包成文件夾,于6月9日中午12:00前發送至指定郵箱:
學生:附件1+附件3+證書掃描:3566324940@qq.com
教師:附件2+附件3+證書掃描:2510371296@qq.com
2、紙質版材料請于6月9日中午12:00前交給指定同學
學生請聯系鄭同學:13588982799
教師請聯系張同學:13388697788
附件:
1、溫州大學第十二屆“大學生科技創新之星”推薦表
2、溫州大學第十二屆“學生科技創新優秀指導教師”推薦表
3、溫州大學第十二屆“大學生科技創新之星”和“學生科技創新優秀指導教師”推薦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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