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12-12 浏覽:
各位同學:
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團浙聯〔2010〕13号)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現将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2024年度項目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項目申報
(一)申報流程
學生自主申報,依據學院專家評審結果,向學校報送所有申報材料(含推薦順序)。學校成立新苗課題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對學院推報項目進行評審,擇優推薦至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實施辦公室。
(二)申報條件及對象
請嚴格按照關于印發《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見附件1)、關于進一步規範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項目管理的通知(見附件2)要求,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
1、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人必須是浙江省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學生,項目必須在本省的行政區域内實施。項目可采取個人或團隊形式申報,團隊每組人數不超過5人。鼓勵專業交叉融合。每個項目均應有指導老師,團隊指導老師由1-3人組成,指導老師須有中級以上職稱。
(2)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項目期限一般為兩年)。項目完成時間必須在項目申報人畢業離校前。
(3)申報項目必須包含實質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應用價值和商業潛力的創新創業創意。項目無知識産權歸屬糾紛。
2、申報對象
(1)大學生科技創新項目。申報對象為在校本專科生及其團隊。旨在培育一批大學生創新研究成果。
(2)大學生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申報對象為在校本專科生、研究生及其團隊。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應用價值和商業潛力的科技成果推廣項目。
(3)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項目。申報對象為在校研究生及其團隊。旨在搭建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的指導、服務、交流平台,為研究生創業提供良好的場地環境、創業指導和培訓等相關服務,培育和發現優質的科技經濟項目和高素質的創新人才。
(三)有關事項
1、各學院廣泛發動學生進行申報,動員情況将作為下一期計劃安排的參考依據。學院評審時,請注意第一指導教師的項目指導數量,建議不超過2項。加強項目過程管理,嚴格把關專家評審、中期檢查、經費使用管理、結題驗收等環節,并做好相關材料存檔工作。
2、本次新苗遴選推薦将以孵化“挑戰杯”系列賽事項目為重點,将重點培育的“挑戰杯”項目(含大小挑)納入到新苗人才計劃項目中,為“挑戰杯”項目成果孵化提供資金支持。
3、綜合考慮“挑戰杯”曆年成績、學校高峰學科建設,酌情給予各學院不等數量的自主立項項目數量,詳見下表。
學 院 | 自主立項項目數量 |
商學院 | 3 |
法學院 | 2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 |
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 | 3 |
體育學院 | 1 |
人文學院 | 1 |
外國語學院 | 1 |
音樂學院 | 1 |
美術與設計學院 | 2 |
數理學院 | 3 |
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 | 3 |
計算機與人工智能學院 | 2 |
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 | 3 |
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 | 3 |
機電工程學院 | 3 |
建築工程學院 | 1 |
蘇步青學院 | 1 |
4、各學院最終立項數量将根據該學院“挑戰杯”國賽成績作調增,根據“挑戰杯”參賽率、新苗延期結題情況作調減。
5、未成功立項項目擇優推薦到溫州大學學生科研課題優先立項。
(四)2024年度項目申報所需材料
1、項目申報書(附件3、4、5):所有參與院級評審的項目均需提交項目申報書電子版。項目申報書電子版(WORD版本,其中需師生簽字、學院蓋章的頁面請完成簽字蓋章後,将該頁面掃描成圖片插入表格相應位置,調整好格式與大小,表格整體需美觀、協調)。申報書文件以“學院名稱+編号+項目名稱”重命名,例如“商學院001+項目名稱”,請與申報彙總表推薦順序保持一緻。
2、申報彙總表(附件6):電子版(EXCEL版本),以“項目名稱+申報彙總表”規範重命名,按立項時的項目編号排列。
3、所有規範命名後的電子版本材料統一打包,以“項目名稱+2024新苗申報”重命名,于2024年1月5日17:00前發送至郵箱3258066825@qq.com。
聯系人:鄭同學 手機:13588982799
張同學 手機:13388697788
附件:
1.關于印發《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2.關于進一步規範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項目管理的通知
3.大學生科技創新項目申報書
4.大學生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申報書
5.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項目申報書
6.2024年度浙江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計劃(新苗人才計劃)-項目申報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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