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1-05 浏覽:
各班級、各同學:
根據《溫州大學學生資助管理辦法》《關于開展2024年國家獎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學費減免 等評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就2024-2025學年申請學費減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減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低年級(專科、專升本大一,本科大一、大二)學生,可以申請減免學費;
2、本學年認定為生活保障型的學生;
3、城鎮低保家庭、由社會福利機構監護和列入農村五保戶的學生,以及處于家庭所在地低保标準邊緣的殘疾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優撫家庭子女(必須提供相關證明,附件1);
4、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5、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6、積極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獲得的其他獎學金、助學金資助,還無法解決學費問題;
7、在同一學年内申請并獲得學費減免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已享受過國家勵志獎學金、青山助學金等面向經濟困難學生的高額獎助學金的不再受理;
8、已在地方享受過學費補助或者地方資助師範生不在本次申報範圍内。
二、減免标準
1、學費減免分為三檔,一檔學費減免标準為本學年所需繳納學費的全部,二檔學費減免标準為本學年所需繳納學費的1/2,三檔學費減免标準為本學年所需繳納學費的1/3。
三、評審流程
(一)學生申請
請符合條件的學生于11月6日向學院提出申請,填寫《本專科生學費減免申請表》、《 溫州大學學費減免初審名單彙總表》(附件1、2),電子版由申請人統一發送至郵箱(xing4150074@qq.com)(郵件統一命名為:班級+姓名+學費減免申請),逾期不受理。附件1紙質表格由申請人于11月8日11:30前統一交至學院學工辦辦公室,地址北6-210辦公室。
(二)學院審核
學院學工委審核申請人材料,确定推薦到學校參加審核并在學院網站進行脫敏公示,公示結束且無異議後報送到學校學生工作部複審。
(三)學校審核和補助發放
學校收到學院推薦的申請材料後,再次進行審核,最終确定獲獎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結束且無異議後安排進行學費減免。
六、未盡事宜
如有疑問,請聯系學院學工辦楊老師,電話86593923;資助部張同學,電話1981759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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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