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8-11-19 浏覽:
各班級:
為了強調學風建設的過程性原則,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校風、學風、班風,根據《溫州大學“優良學風班”評選辦法》文件有關規定,現決定開展2018/2019學年“優良學風班”創建的申報立項活動,并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全校普通全日制本、專科班級;
2.上學期沒有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或安全穩定事件的班級;
3.2014級(建築學專業)、2015級、2016級班級請參照 《溫州大學“優良學風班”評選辦法(2016年修訂)》(行政〔2016〕150号),見附件1。
4.2017級、2018級班級請參照《溫州大學“優良學風班”評選辦法(2017年修訂)》(行政〔2017〕223号), 見附件2。
二、申報程序
1.2018年11月15日-12月3日,學工系統申報
學工系統----評獎評優----集體評獎----集體評獎申請----選擇
“2018-2019學年優良學風班立項”。
注意:“優良學風班立項申請”隻能由班長在系統裡操作,如班長無法提交申請,請先在學工系統的[學生幹部隊伍]中申請“學院班級班長”職務,再由學院輔導員老師審核通過。學工系統無申請,提交紙質材料無效。
2.申報班級填寫申報表(見附件3)、申報材料(包括班級現狀、努力方向和具體措施)和一覽表(見附件4),A4紙打印紙質申報材料一份,左側兩釘裝訂,班主任簽署意見并簽字,各班級将所有申報材料彙總給學院。
3.學院在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的基礎上,充分聽取任課教師對班級學風評價的意見後,拟确定立項班級名單,申報立項的班級必須附有該班級當學年三分之二以上任課教師的推薦意見(見附件5)。每個學院嚴格按照不超過班級數的20%比例推薦。
4.學院網站公示。
5.2018年12月3日前,各班級将《2018/2019學年“優良學風班”申報立項彙總表》(見附件4,電子和蓋章的紙質材料)彙總到學術科技部周金瑜處(郵箱:1249635643@qq.com),電話:15558912107,逾期不再申報。
三、審批程序
經學生處審核,确定拟立項班級并在校辦公網上公示一周,最後将确定立項班級名單在校辦公網上公布。
四、表彰獎勵辦法
1.每學年的“優良學風班”将從立項的班級中評選産生。
2.被評為“優良學風班”的班級,由學校授予榮譽稱号,并給予獎金獎勵。增加下學年或下學年各學期三等獎學金名額一名;畢業時增加校級優秀畢業生名額,具體名額數為獲得“優良學風班”榮譽次數。
聯系人:周金瑜 聯系電話:15558912107 郵箱: 12496356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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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