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
當前位置: 首頁 > 學生公告 > 正文
教育人物
教院年鑒
學院要聞
媒體視野
學術動态
理論學習
教院掠影
學生公告
系所新聞
班級新聞
學生風采
視頻專區
信息公開
教院榮譽
人才招聘
下載中心

學院首頁

通報批評

發布日期:2022-05-24 浏覽:

茲有我院19級研究生陳美華,學号:194510781977,于2022年5月11日在學校寝室衛生安全檢查中存在違反《溫州大學學生公寓管理規定》行為。根據校紀校規,經學院學生管理部門研究,決定對違紀同學作院級通報批評處理,望其他同學引以為戒,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


特别提醒

1.學校将繼續推進“四級聯查”機制,強化安全主題教育和管理,嚴格落實安全責任,确保校園安全穩定。

2.各班級要加強寝室常規安全檢查,加大安全宣傳力度,通過宣傳欄、主題班會、團日活動等形式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3.各位同學要以此為戒,提高自我安全防範意識,相互監督、相互提醒,共同營造溫馨、和諧、安全的公寓氛圍。請全體學生開展安全自查,對違紀物品自行進行處置,如若在檢查發現違規違紀等行為,将嚴格按照校規校紀處理。

備注:

1.《溫州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第三章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在寝室内私拉電線、私裝插座、使用電爐、電熱器、電炊具、電熱棒等大功率電器,熄燈後點蠟燭,給予警告至記過處分;造成火災事故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造成較大損失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2.《溫州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第三章第二十五條第七款規定:在公寓區飼養寵物,經教育不改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至留校察看處分。

3.《溫州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附件中第二條主要指标計分說明第三點減分标準規定:受通報批評扣6分/次。

4.《溫州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九條第一款規定: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處分者取消當學年參評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資格。

5.《溫州大學研究生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在校期間違反法律法規或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或通報批評者不得參評優秀畢業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