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4-11 浏覽:
各學院:
為進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加強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營造學術誠信氛圍,杜絕論文抄襲行為的發生,學校決定對2023屆本科畢業設計(論文)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測的對象與範圍
1.全校應屆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建工、美術學院部分專業和多樣化形式除外)。
2.各學院推薦的校級優秀本科畢業設計(論文)。
二.檢測材料提交要求
1.查重版提交時間:由學院根據各自安排在系統内進行設置(因校級抽檢安排,提交時間最遲不晚于4月25日),各學院自行通知學生。
2.提交方式:學生将論文上傳至過程文檔管理-提交畢業設計論文(查重版),指導教師審核通過後,系統會自動查重,請指導教師慎重操作。如指導教師返回修改,系統将不查重,由學生修改後原地重新提交,直至審核通過才會查重。(注:紅字部分為重要提示)
3.請學院及導師嚴格把關學生上傳檢測的論文,學校在答辯前将對上傳論文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需修改後再次送審,審查合格後方能參加答辯。 嚴禁各種形式的欺瞞行為,如有發現,取消答辯資格。
三.檢測标準與結果處理
1.檢測标準。文字複制比(去除本人文獻複制比)R(文字複制比是指被檢測論文與非本人學術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數占全文的百分比)≤30%,視為畢業論文通過檢測;30%<R<50%,視為畢業論文疑似有抄襲行為;R≥50%,視為畢業論文疑似有嚴重抄襲行為。
校級優秀畢業論文的文字複制比R應不超過15%,文字複制比高于15%者,取消其評校優資格。
2.系統檢測結果僅作為評判畢業論文是否出現學術不端行為的參考依據,對于檢測結果認定為有疑似抄襲行為的論文,是否達到本科畢業論文學術要求,由各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把關。對檢測結果超過規定值的畢業論文,需由學院聘請兩位同行專家對其進行評審并提出詳細的處理意見,再經學院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委員會審定,将專家評審意見表(附件1)和學院處理意見彙總表(附件2)報學校教務處審核。
3.如經學院确認畢業論文有抄襲現象,但不屬于嚴重抄襲行為,可由學生對畢業論文進行修改,修改後須由系統再進行一次複檢,重合百分比小于30%方可參加答辯,但成績不得評定為“優秀”。
4.如經學院确認畢業論文存在嚴重抄襲行為,學院應該根據抄襲情節提出重新撰寫論文并延遲半年答辯,或重新撰寫論文并延遲一年答辯兩種處理意見,并把處理意見報送教務處備案。學生重新撰寫的論文,須由系統再進行一次複檢,重合百分比小于30%方可參加答辯,但成績不得評定為“優秀”或“良好”。
四.學術不端檢測系統僅能預防畢業論文寫作中出現的非正常引用、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無法保證畢業論文的整體質量,論文整體質量的高低應由指導老師、評閱老師和答辯委員會做出具體評判。
五.希望各學院廣大師生遵循學術研究的基本規範,進一步加強自律,共同維護我校教育教學良好聲譽,保證學生畢業(設計)論文質量。
六.本通知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教務處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