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畢業設計(論文)是實現培養目标的重要實踐教學環節,是對學生進行科學研究基本訓練,提高綜合實踐能力與素質的重要措施。為進一步提高我校畢業設計(論文)質量,充分發揮畢業設計(論文)對我校學生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促進作用,學校将組織開展溫州大學2015屆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2015年畢業的校本部應屆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
二、評選标準
畢業設計(論文)選題恰當,任務明确,具有較強的理論意義或一定的實際應用價值,并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創見;畢業設計(論文)符合本專業(學科)的學術規範,研究方案合理,内容完整,論文層次清楚,數據可靠,結論正确。
三、評選要求
1.各學院以專業為單位推薦優秀畢業設計或論文,推薦的名額如下:
各級重點專業(建設中)的推薦比例為:國家級10%,省級8%,市級6%,校級5%,其他專業不超過畢業生人數的3%,具體推薦篇數見附件1。
2.各學院應及時向本院學生和教師進行宣傳動員。成立專門的評審小組,在所有畢業生完成答辯的基礎上,對拟推薦的優秀本科畢業設計(論文)進行集中評議,從嚴評選,甯缺勿濫。
3.學校将對參評優秀的畢業設計(論文)在“大學生論文抄襲檢測系統”進行複制率檢測,文字複制比R應不超過15%,文字複制比高于15%者,取消其評校優資格。
四、申報材料及時間
1. 溫州大學本科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薦表(附件2);
2. 2015屆本科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薦名單(附件3);
3. 推薦的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文檔。
為保證學生畢業離校前及時拿到學校頒發的證書,請各學院務必于2015年5月30日前将申報材料報送教務處實踐教學科(行政樓403A),電子版在畢業設計網絡平台上提交(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文檔隻需提交電子版)。
五、表彰與獎勵
學校本科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教師,學校将頒發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榮譽證書”,學院應該在計算教學工作量時予以獎勵;對獲得學校本科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學校将頒發《溫州大學本科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證書》,并予以表彰。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編入《溫州大學本科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彙編》。
請各學院切實加強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的領導和管理,認真做好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評選工作,使我校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和管理工作水平邁上一個新的台階。
教務處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