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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溫州大學“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9-04-15 浏覽:

各系、各班級:

根據《關于舉辦2019年浙江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浙教辦高教201916号)(附件4)以及《關于舉辦建行杯第五屆浙江省互聯網+” 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暨第五屆中國互聯網+” 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選拔賽的通知》( 浙大創賽組〔20194号)(附件3)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19年溫州大學“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賽項目要求

1.參賽項目能夠将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下一代通訊技術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緊密結合,培育新産品、新服務、新業态、新模式;發揮互聯網在促進産業升級以及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進制造業、農業、能源、環保等産業轉型升級;發揮互聯網在社會服務中的作用,創新網絡化服務模式,促進互聯網與教育、醫療、交通、金融、消費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參賽項目須真實、健康、合法,無任何不良信息,項目立意應弘揚正能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參賽項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産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資源等必須擁有清晰合法的知識産權或物權;抄襲、盜用、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一經發現即刻喪失參賽相關權利并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3.參賽項目涉及他人知識産權的,報名時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書面授權許可書、專利證書等;已完成工商登記注冊的創業項目,報名時需提交營業執照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相關複印件、單位概況、法定代表人情況、股權結構等。參賽項目可提供當前财務數據、已獲投資情況、帶動就業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已獲投資(或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參賽項目,請在全國總決賽時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4.參賽項目根據各賽道相應的要求,隻能選擇一個符合要求的賽道參賽。已獲往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各賽道金獎和銀獎的項目,不可報名參加屆大賽。

二、主賽道

根據參賽項目所處的創業階段、已獲投資情況和項目特點,分為創意組、初創組、成長組、師生共創組。具體參賽條件如下:

(一)創意組。參賽項目具有較好的創意和較為成型的産品原型或服務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時間均包含當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記注冊,并符合以下條件:

1.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

2.高校教師科技成果轉化的參賽項目不能參加創意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參賽申報人的除外)。

(二)初創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6年3月1日後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不超過1輪次,并符合以下條件:

1.參賽申報人須為初創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内的畢業生(2014年之後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企業法人代表在大賽通知發布之日後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2.初創組項目的股權結構中,參賽企業法人代表的股權不得少于10%,參賽成員股權合計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師科技成果轉化的項目可以參加初創組,允許将擁有科研成果的教師的股權與學生所持股權合并計算,合并計算的股權不得少于51%(學生團隊所持股權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長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冊);或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6年3月1日後注冊),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2輪次以上(含2輪次),并符合以下條件:

1.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内的畢業生(2014年之後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企業法人代表在大賽通知發布之日後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2.成長組項目的股權結構中,參賽企業法人代表的股權不得少于10%,參賽成員股權合計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師科技成果轉化的項目可以參加成長組,允許将擁有科研成果的教師的股權與學生所持股權合并計算,合并計算的股權不得少于51%(學生團隊所持股權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師生共創組。參賽項目中高校教師持股比例大于學生持股比例的隻能參加師生共創組,并符合以下條件:

1.參賽項目必須注冊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冊年限不超過5年(2014年3月1日後注冊),師生均可為公司法人代表。

2.參賽申報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内的畢業生(2014年之後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

3.參賽項目中的教師須為高校在編教師(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職)。參賽項目的股權結構中,師生股權合并計算不低于51%,且學生參賽成員合計股份不低于10%。

三、“青年紅色築夢之旅”賽道

參加“青年紅色築夢之旅”活動的項目,符合大賽參賽要求的,可自主選擇參加大賽“青年紅色築夢之旅”賽道或其他賽道比賽(隻能選擇參加一個賽道)。“青年紅色築夢之旅”賽道單列獎項、單獨設置評審指标,突出項目的社會貢獻和公益價值。

(一)參賽項目要求

1.參加“青年紅色築夢之旅”賽道的項目要在推進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城鄉社區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有創新性、實效性和可持續性。

2.參賽項目須真實、健康、合法,無任何不良信息,項目立意應弘揚正能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參賽項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産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資源等必須擁有清晰合法的知識産權或物權;抄襲、盜用、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一經發現即刻喪失參賽相關權利并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3.參賽項目涉及他人知識産權的,報名時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書面授權許可書、專利證書等;已完成工商登記注冊的創業項目,報名時需提交營業執照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相關複印件、單位概況、法定代表人情況、股權結構等。參賽項目可提供當前财務數據、已獲投資情況、帶動就業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已獲投資(或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參賽項目,請在全國總決賽時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4.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校組建團隊,每個團隊的參賽成員不少于3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得借用他人項目參賽。

5.已獲往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各賽道金獎和銀獎項目,不可報名參加本屆大賽。

(二)參賽組别和對象

參加大賽“青年紅色築夢之旅”賽道的項目須為參加“青年紅色築夢之旅”活動的項目。根據項目性質和特點,分為公益組、商業組。

1.公益組。參賽項目以社會價值為導向,在公益服務領域具有較好的創意、産品或服務模式的創業計劃和實踐,并符合以下條件:

(1)參賽申報主體為獨立的公益項目或者社會組織,注冊或未注冊成立公益機構(或社會組織)的項目均可參賽。

(2)參賽申報人須為項目實際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内的畢業生(2014年之後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

(3)師生共創的公益項目,若符合“青年紅色築夢之旅”賽道要求,可以參加該組。

2.商業組。參賽項目以商業手段解決農業農村和城鄉社區發展的痛點問題、助力精準扶貧和鄉村振興,實現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條件:

(1)參賽申報人須為項目實際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内的畢業生(2014年之後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

(2)注冊或未注冊成立公司的項目均可參賽。已完成工商登記注冊參賽項目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法人代表的股權不得少于10%,參賽成員股權合計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冊成立機構或公司,學生須為法人代表。

(3)師生共創的商業組項目隻能參加高教主賽道,不能報名參加“青年紅色築夢之旅”賽道。

四、國際賽道

為進一步激發大學生創新創業熱情,促進創新創業教育國際融合發展,推動投資、市場等創新創業相關資源要素共享,搭建各國大學生攜手解決全球共同挑戰的合作交流平台,進一步擴大中國教育對外開放,深化中外人文交流,大賽設國際賽道,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參賽項目要求

1.參賽項目須真實、健康、合法,無任何不良信息;參賽項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産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資源等必須擁有清晰合法的知識産權或物權;抄襲、盜用、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一經發現即刻喪失參賽相關權利并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2.參賽項目涉及他人知識産權的,報名時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書面授權許可書、專利證書等;已完成工商登記注冊的創業項目,報名時需提交單位概況、法定代表人情況、股權結構、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複印件等。參賽項目可提供當前财務數據、已獲投資情況、帶動就業情況、生态貢獻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已獲投資(或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參賽項目,建議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3.大賽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校、跨國組建團隊,每個團隊的參賽成員不少于2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得借用他人項目參賽。

4.鼓勵各高校推薦本校外國留學生、海外校友、國外合作高校師生參賽。

5.已獲往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各賽道金獎和銀獎的項目,不可報名參加第五屆大賽。

(二)參賽對象

國際賽道參賽負責人和成員應為我校全日制在校留學生和我校在海外就讀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其中留學生擔任負責人的項目允許不超過2人中國籍學生參與。

五、比賽流程

校級比賽由參賽報名(材料提交)、校級初賽、校賽決賽三個環節組成。

1. 參賽報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為4月18日)

參賽團隊将申報書(附件1)電子版及紙質版(一式三份)、 《2019年溫州大學“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主體賽事)(同期活動)項目彙總表》電子版(附件2)等參賽材料于4月18日前交至各項目學生負責人的歸屬學院(教師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紙質版上交至9A201,潘士傑,86680860,電子版以“項目完成完整名稱+負責人名字”發送至wzupsj@qq.com,逾期不予以接收),并完成在“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cy.ncss.cn)報名。申報書電子版命名:學院-項目完整名稱-負責人姓名,項目彙總表電子版命名:學院-項目完整名稱-負責人姓名

2. 校級初賽(4月20日-5月8日)

學校組織評委對參賽作品按組别進行書面評審,遴選出優秀作品進入校級決賽路演。

3. 校級決賽路演(5月中旬,具體時間待定)

進入決賽路演團隊根據校級決賽的比賽環節做相應PPT展示、路演答辯準備(7分鐘陳述+5分鐘答辯)。學校組織專家、企業家、風險投資人等進行現場評審,最終決出金獎等獲獎團隊。

六、大賽獎勵

1.獎項設置:校賽設置金獎20項、銀獎25項,銅獎30項,優勝獎若幹項 (根據報名情況适當調整獎項);根據參賽學生的比例、校賽決賽成績等綜合考慮設置學院優秀組織獎若幹個。

2.比賽推薦:校賽獲獎作品将與2019年學校重點培育項目一起優先推選參加浙江省“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創意組獲獎作品優先推薦參加溫州大學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大賽。

3.其他支持:成功參賽且未獲獎的所有團隊成員将獲得0.5個創新創業學分;校賽獲金獎、銀獎、銅獎、優勝獎的成員在獎學金評定中給予加分;對獲得校賽金、銀、銅獎的團隊分别給予3000元、1500元、800元的獎勵資助(指導教師團隊與學生團隊各占一半);決賽獲獎團隊可優先入駐溫州大學創業園(衆創空間),享有免費的辦公場地和園區扶持政策。

七、校賽組委會聯系方式

1.校賽QQ群:761239040(學生群),請每個參賽團隊指定兩名團隊成員加入該群,并修改群昵稱為真實姓名;709851857(教師群),請指導教師、各學院相關領導及大賽工作聯系人加入該群,并修改群昵稱為真實姓名,便于賽事工作溝通及交流。

2.創業學院聯系人:

 葉老師(聯系電話:86680799  地點:北校行政樓507B)

 李老師(聯系電話:86593901  地點:北校行政樓507A)


溫州大學創業人才培養學院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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