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8-05-21 浏覽:
各班級:
為培養我校學生科研創新精神、加強學生實踐動手能力、提高學生參與學術活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我校将開展2018年學生科研課題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
二、立項安排
校級科研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含立項資助與立項不資助項目)兩類,重點項目将重點培育、推薦申報省級科研項目和“挑戰杯”競賽項目。
1.各學院組織專家對學生申報的課題進行立項資格審查,并将申報項目按照評審得分排序上報至校團委。
2.校團委對學院項目申報材料進行複核,從各學院初評得分排名前30%的項目中評選出部分項目作為校級重點項目立項。
3.各學院申報項目數依據《溫州大學學生科研立項管理辦法》執行。上年度結題率高于95% 的學院按上年度名額增加10%名額,結題率高于90%低于95%的學院申報名額不變,結題率低于90%的學院減少10%名額,結題率低于80%的學院減少20%名額,以此類推。
三、經費使用
本次學生科研項目經費由學校學生科研經費進行資助。資助标準如下:(1)重點項目:哲學社會科學類項目800元/項,自然科學類和科技發明制作類1000元/項。(2)一般資助項目:哲學社會科學類400元/項,自然科學類和科技發明制作類500元/項。(3)一般立項不資助項目:無資助經費,由學院自行确定是否資助。校資助的課題經費在結題後統一組織報銷。
四、有關要求
1.各學院應在總結前面學生科研課題立項經驗的基礎上,廣泛宣傳發動,認真組織學生申報科研課題,尤其要鼓勵低年級同學申報課題。
2.各學院應對本學院的學生科研項目和資助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學生科研項目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度,申請項目必須有确定的指導教師進行指導。項目負責人須按照申報書内容完成項目研究工作,對研究項目的真實性、準确性負責,及時做好結題驗收工作。
4.對不能按時結題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學生科研項目,項目負責人兩年内不得以負責人身份申報其他學生科研項目。對于有剽竊他人成果或抄襲行為的學生科研課題,不予結題;如結題後發現,應退回全部經費,追究立項者相關法律法規責任,并按照相關校規校紀進行處分。
請将《溫州大學學生科研課題立項申報書》(附件1)一式兩份并填寫彙總表(附件2)後于2018年5月28日前前交至 C5-311鄭同學處(聯系方式:13806856207),并将電子版打包發送至至郵箱2748677723@qq.com周同學(聯系方式:13587675296)
附件1:溫州大學學生科研課題立項申報書
附件2:溫州大學2018年學生科研課題申報彙總表
附件3:關于印發《溫州大學學生科研立項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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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1日